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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xyz2700 on Jan 29, 2024 8:55:02 GMT
题,立法运动创造并鼓励使用司法领域之外的程序,或者至少缩短程序在法庭上,但同样承认这些行为。 如果时间对于那些依赖(缓慢)程序进展而做出决定的人来说是一个自然的关注点,那么日常业务活动的动态就会带来与法律程序的节奏不相容的问题,因此许多讨论最终失去了目的或有效性,在流程完成之前,没有适当的解决方案,无谓地增加了公司的成本。 司法追偿的常规与此类逆境并存,使公司的追偿努力与程序成本相适应、遵守适当的手续以及某些外部代理人的干预有时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挑战。面对此类挫折,公司恢复的法外选择提供了另一种选择。 在法外追回中,检察官办公室不进行干预,也不任命司法行政人员,甚至没有至少两年的司法监督。在这种情况下,该诉讼仅涉及按刑期批准法外追回计划的请求,该计划将成为在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下执行的可执行标题。 可以肯定地指出法外选择的一些优点。首先,部分债务重新谈判是可能的,例如,只有那些对于使债务人重新站起来至关重要的债权人才能参与,同时尊重其结构和危机局势的特殊性。此外,司法行动仅限于批准计划、检察官办公室不干预以及不任命司法管理人员,这有助于提高战略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并减少对公司控制的干扰和图像曝光.. 与公司追偿可能性直接相关 Whatsapp 号码数据 的一个方面是,法外选择可以减轻公司在司法程序方面的高额成本,这将对现金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例如法院费用和司法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 然而,如果法外追回具有这些优势,为什么在巴西很少采用呢?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数字意义重大。根据 Serasa Experian 的数据,2016 年 1 月至 6 月,共有 926 起司法追回请求,其中只有 20 起请求批准法外追回计划。 请求数量减少至 10 项。 就债务人需要满足的要求而言,法外追偿与司法追偿没有什么不同,要求提供至少两年的正常从事商业活动的证明、债权人的最低限度的遵守、不存在破产障碍、对破产犯罪定罪或两年前获得的司法恢复判决。 对于可能受到该计划约束的债权人,与法外形式的不同之处在于,禁止因工伤事故而向工人和债权人征收,这在司法追偿的情况下构成第一类。该计划的内容也没有区分司法模式和法外模式。 然而,一些影响开始区分不同的恢复形式。第 11,101/05 号法律第 6 条第 4 款规定的对债务人暂停诉讼和执行 180 天的规定不适用。因此,即使法外追偿已获批准,不受该计划约束的债权人甚至可能要求宣布公司破产。此外,受该计划约束的债权人是法律允许并包含在法外追偿计划中的债权人,这是请求之日存在的所有债权受约束的一般规则,由第 11.101/05 号法律第 49 条 caput确定,不适用.. 另一个相关的区别是批准或实施恢复计划所需的优惠信贷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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